桂建發〔2024〕1號
各市、縣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各局(委),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(分中心):
為貫徹落實《廣西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(2021—2025 年)》和自治區黨委辦公廳、自治區政府辦公廳《關于印發〈廣西提質增效優化營商環境若干措施〉的通知》有關要求,全面推行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清單制度,推行實施柔性執法、包容審慎監管,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,我廳制定了《廣西住房城鄉建設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》,現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執行。
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
2024年1月8日